签署文件不忘盖公章
签署装修合同、预算书、材料交接单、工程变更单、付款凭证以及结算书等时,一些消费者为图方便往往不要求装修公司在这些文件上加盖公章,而是觉得只要有具体经办人的签字即可。殊不知,这存在着极大的法律风险。
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,除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能够代表公司以外,其他人员只有经过公司授权后才能代表公司签订合同。因此,当文件仅有经办人员或设计师签名,消费者便无法将该文件与装修公司联系在一起。因此,消费者最好要求装修公司在每份文件上加盖其的公章,这样将免除日后诉讼中出现举证责任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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